他讓一整代人笑著,卻記得那些沒能笑到最後的人,《大濛》讓你記起一場散了就什麼都不剩的霧
一個拍了三十年喜劇的人,這次蹲下來,替白色恐怖裡那些沒能留下名字的人說話。

劇照|大濛.© 華文創・牽猴子
A Foggy Tale
有些電影,走出戲院很久了還是消化不掉。不是因為畫面多美,或者多震撼,而是因為它太像真的。像你翻一本舊相簿,看到某個人的眼神,你認不出那是什麼。不是冷漠,不是難過,是一種你叫不出名字的東西。好像他們早就學會了,不把整個自己放在臉上。
《大濛》就是這種電影。
陳玉勳,你可能對這名字沒印象,但他的片你一定看過:《熱帶魚》《健忘村》,還有那部紅遍全台的《消失的情人節》。他是台灣最會逗人笑的導演之一,拍了三十年的喜劇。可是這一次,他花了將近四年,把鏡頭轉向白色恐怖,轉向那些在那個年代笑不出來、甚至沒能活到最後的人。一個讓一整代人笑著長大的人,回過頭來,去記得那些被消音的名字。他自己都說,拍到一半會懷疑,自己有沒有能力承接這麼重的情感。也許正是這份猶豫,讓《大濛》沒有一點說教的姿態。它不站在講台上,它蹲下來,跟你平視。
片名為什麼叫「大濛」
「大濛」是台語的老詞,音近「罩雺」,就是起大霧的意思。
陳玉勳講過一句話,我一直忘不掉。
這句話是整部片的鑰匙。霧不會消失,它只是換個地方盤據。你以為陽光終於露臉,一轉頭,才發現那層灰冷早就滲進骨子裡。

一趟去認屍的公路
故事其實很簡單。1954 年,一個嘉義鄉下的十五歲女孩,阿月(方郁婷 飾),聽說遠在台北的哥哥被槍斃了。她揣著兩顆番薯、一只手錶、姊姊寄來的一封家書,一個人北上。先去找在歌舞團討生活的姊姊阿霞(9m88 飾),姊妹倆再一起去殯儀館,認那具屍體。

聽起來像一趟尋親,其實是一趟公路電影。而路上真正的麻煩,是錢。當年要領回一具政治犯的屍體,收屍費動輒是農民一個月收入的幾十倍。你沒看錯,幾十倍。很多家屬不是不想收,是根本收不起。或者更慘,是怕去收屍會被牽連,連哭都不敢去哭。阿月跟半路遇上的三輪車伕趙公道,就是為了湊這筆錢,開始一段連命都能賠進去的冒險。
最可怕的不是槍響,是灶腳裡的安靜
這部片最讓人喘不過氣的,從來不是槍響或逮捕的那一刻。是那種瀰漫在灶腳、飯桌、巷子口的日常。
那個年代活著,不是為了活得好,是為了「不要被看見」。書架要清空,收音機音量轉到最小,連笑都不敢太大聲。你正吃著一碗熱飯,聽見門外有腳步聲經過,心臟會不自覺縮一下,直到那腳步聲走遠,才敢把那口氣吐出來。

陳麒文的鏡頭很少去搶激動的特寫,反而常常退得很遠,把人縮成一面斑駁大牆邊上小小的一點。那種被整個時代壓下去的渺小,比任何嘶吼都還大聲。
片裡有一場姊妹去認屍的戲,參照的是真實歷史:那些沒人敢認領的政治犯遺體,被整批送進國防醫學院,泡在福馬林池裡,當成解剖教學的教材。有受難者家屬看完特映之後說,那個畫面,跟他們當年親身經歷的幾乎一樣。當你知道銀幕上演的不是編劇的想像,是真的有人這樣被對待過,那種恐懼就不再只是電影的恐懼了。
這種較真,不只在劇情上。這部片為了「還原現場」下了很笨、也很動人的功夫。整個 1950 年代的台北,是在鹽水搭出來的,光搭景就花了近四千萬。演員的台語還特地依不同腔口分組訓練,方郁婷拍片那陣子,每天回家跟媽媽對口音。你在戲裡聽到的每一句台語、看到的每一面斑駁的牆,背後都是一種「我不能拍得太假,因為這些人真的活過」的執念。
趙公道:一個外省人的名字,叫公道
趙公道這個角色很妙。柯煒林飾,一個廣東來的退伍外省兵,窮到身上的錢只夠買一根菸過一天。他嗓門大,在一個大家都把聲音收起來的世界裡,他的大嗓門反而成了某種東西,好像這個不公平的世界裡,唯一還願意幫人出聲的一點公道。

他的名字就叫「公道」,這個安排是有意的。指的是那些活在邊緣、沒人記得的人,本來該有、卻始終沒拿到的公道。
而且他是外省人。這是《大濛》聰明的地方:它沒有把本省、外省切成受害者跟加害者兩邊。趙公道一樣是被這個時代碾過的人。這部片最打動我的,也正是這一點:明明都這麼害怕了,卻還願意彼此照顧。害怕的時候還能對一個陌生人伸出手,這比什麼都難。
把角色演到你忘記他們在演戲
這部片的每一張臉,選得、演得都準。
方郁婷演阿月,是全片的靈魂。陳玉勳當初是看了她在《美國女孩》裡的眼神才決定用她,開拍後直接喊她天才,很多場戲看過一遍就過。她的阿月不吵不鬧,可是那種鄉下孩子的倔強和純真,全在眼睛裡。一個十五歲的女孩,扛著哥哥的死、扛著一整個家,臉上卻很少掉淚。這種收著演的難度,比嚎啕大哭高得多。

柯煒林更是意外。他是香港演員,要演一個廣東來的外省老兵,光口音就得從頭練起。但他講過一句話我記到現在:真正讓他累的不是動作戲,是要把趙公道演成一個「不太想事情」的簡單人。對一個習慣想很多的演員來說,那是一場心理的減法,得把自己的複雜一層一層拿掉,才演得出趙公道那種憨厚。

還有 9m88。她演阿霞,那個在歌舞團賣唱、討生活的姊姊。戲外,她把這部片的主題曲也唱了。一個真正的歌手,來演一個靠歌聲活下去的女人,那條戲裡戲外的界線,幾乎是模糊的。
那首歌,替他們把話說完
電影的配樂是盧律銘做的。你可能對名字沒印象,但台灣這幾年最讓人記得的幾部電影配樂,不少出自他手。這部片的配樂做得並不順,中途還一度被打回、砍掉重練。這種折騰,某種程度上跟片子本身很像:要把一段那麼難說出口的情緒,用聲音講對,本來就不容易。
片尾那首〈大濛的暗眠〉,由陳玉勳和盧律銘一起填詞,盧律銘作曲,9m88 唱,入圍了那一年金馬的最佳原創電影歌曲。整部片壓了兩個小時的東西,最後靠這首歌慢慢放出來。它不激昂,安安靜靜的,像有人在你耳邊,替那些再也開不了口的人,把話輕輕講完。
亂世裡,誰有資格談「好人壞人」
也因為這樣,這部片最殘忍的地方,是它不給你一個舒服的答案。
我們太習慣拿現在的道德尺,去量那個年代的人。但《大濛》把那把尺折斷了。當生存底線被壓到最低,你要堅持原則、讓家人流離失所,還是為了護住孩子、說出違心的謊?你要挺身而出對抗不義,還是像大多數人一樣閉上眼、摀住耳朵,只求歲月靜好?
我常常想,如果把那把槍交到那個年代任何一個普通人手裡,誰敢拍胸脯保證「我一定不會做錯事」?片裡的每個人,都像在強風裡走路的樹,為了不被吹倒,只好彎腰、扭曲,甚至折斷自己的枝葉。當一個環境連「不害人」都變成一種奢侈,「好人」「壞人」這種二分法,其實是對受難者的一種傲慢。

電影還給了兩個更貼近真實人生、不公平的殘酷例子。陳以文演的特務范春,到最後並沒有惡有惡報。你一路等著看他被清算,但沒有。因為歷史很多時候就是這麼不公平,導演不騙你,也不給你那個爽感。另一個是劉冠廷演的義賊高金鐘,一個真實存在過的「飛賊」,在整部壓抑的片子裡帶來難得的一點喜感,最後從蘭嶼越獄,然後,下落不明。就這樣,沒有交代。這些懸在半空的收尾,比任何一個工整的結局都更接近真實。因為真實的歷史,本來就有一大半沒有下文。
看到最後你會發現,那些在霧裡掙扎活下來的人,可能連說自己是「好人」的資格都沒有。因為為了活著,他們早就把靈魂的某個角落抵押出去了。那種倖存者的罪惡感,比死還折磨人。
月、霞、雲:三個名字,一團散不掉的霧
片裡三個核心人物的名字,本身就是一個設計:阿月、阿霞、還有那個被槍斃的哥哥育雲。月、霞、雲,全是天上的東西。像河裡的一滴水,仰望著天上的雲,盼著自己有天也能升上去,化成一場大雨,落下來滋潤土地。結果它只在半空中,變成了一團濛。飛不上去,也落不下來,就這樣散掉。

知道這件事之後再回頭看那片霧,感覺完全不一樣。片場那層霧不是隨便打的煙,光後製就反覆調了將近兩個月。它是這部片投入最多力氣的技術之一,也是整部片的名字。用最多的工,去做一個終究會散掉、什麼都不留下的東西。你說,這是不是很像那些人的命。
那一聲「走囉」
然後是那聲「走囉」。整部片壓抑到最後,趙公道那一聲「走囉」,成了最厚重的一聲迴響。宏亮,有力,卻像一把鑰匙,打開了一個生鏽很久的盒子。多年以後那聲「走囉」響起,我聽見的不是憤怒,也不是討公道的吶喊,是一種跟時間和解的聲音。

這句台詞其實本來不在劇本裡,是柯煒林開拍前臨時提議加的。原本導演設計的結局,是兩個人多年後在二二八公園重逢、坐下來敘舊。柯煒林覺得,他們明明只有兩天一夜的緣分,那樣重逢太滿了、太用力了。於是改成這輕輕的一聲「走囉」,人就走了。導演聽完覺得對。你看,最好的告別,有時候真的就是一句話的事。
我一直在咀嚼這個場景,它到底是自我救贖,還是善意的告別。我後來覺得,兩個都是。那是一種「相忘於江湖」的智慧。在那個年代,你要是一直死抓著仇恨不放,這輩子就永遠困在那個雨天,或那個哥哥被帶走的夜裡。那聲「走囉」,是他對那個受過傷、碎過一次的自己說的:你可以走了,不用再回頭看那個殺死你的時代了。
這不是原諒。他沒有原諒那個時代的殘酷。他只是終於懂了,對抗那個時代最好的方法,不是賠上一生去恨,而是把人生還給自己。這是最悲傷的一種救贖,因為他選擇放下,不是因為時間治好了一切,是因為他終於明白,有些霧一輩子都不會散。
我們現在,為什麼還要去看那場霧
有人把《大濛》叫做「這個時代的《悲情城市》」。我覺得它們最像的地方,是都沒有要說教。陳玉勳講得很白:「我不是想跟觀眾講,我有話想跟家屬和受難者講。」這部片不是拍給我們上一堂歷史課的,是拍給那些人的一封信。我們只是剛好被允許,在旁邊讀到了。
那一年的金馬獎,《大濛》入圍十一項,最後抱走五座,包括最佳劇情片和最佳原著劇本,還有觀眾票選的最佳影片。獎不獎的其實我沒那麼在意,但「觀眾票選」這一項我記在心上。那代表打中的不只是評審,是一整廳坐在黑暗裡的普通人。
當然也有不同的聲音,而且不小。有評論說得很直接:這種帶點溫暖、帶點苦中作樂的拍法,把白色恐怖拍得「太輕又太重」,用喜劇的糖衣去談轉型正義,反而稀釋了那段歷史本該有的嚴肅。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一直討論下去,也應該一直討論下去。一部好電影本來就不該讓所有人都點頭。但至少對我來說,走出戲院,看著街上那些刺眼的陽光跟熙來攘往的人,我很清楚一件事:我們今天能站在這種陽光底下,是因為曾經有人在那片濃到化不開的霧裡,為了留下一口氣,付出了我們很難想像的代價。
他們沒能變成電影裡的英雄。他們只是拚了命地活過,然後把那句沉甸甸的「走囉」,留給了時間。
《大濛》不給你答案。它給的是一種「承認」的力量:承認那些恐懼是真的,那些壓抑是真的,那些人,真的存在過。
願我們永遠不用再走進那樣的一場霧裡,為了活著而低頭。